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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房产继承律师:房产继承的条件和范围
2017-08-24 11:06: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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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律师,男,45岁,资深婚姻家庭律师,重点大学法律硕士,7年法律专业学习,近20年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华全国和上海市法学会会员、律师协会会员。多次应邀参与“婚姻法司法解释”、“继承法”、“婚姻家庭案件法律实务操作”、“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研讨”等课题组研讨会,对婚姻家庭法律的含义与立法背景有深入的理解。
闵行房产继承律师:房产继承的条件和范围
一、如何理解房产继承的条件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因此,房产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二、房产继承的范围如何
(一)可以作为遗产的房产
1、单独拥有的房产。独自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子,可以继承。
2、共同所有的房产。共同所有的房产,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那一部分,具体怎么分,就看各自协商了。
3、按份共有的房产。这个其实也归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只不过是比例不同而已,同样可以继承。
4、只有使用权的房产。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值得注意的是:继承之后的仍然只有使用权。
(二)不可以作为遗产的房产
1、只有使用权的房产。比如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不能被继承。
2、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同一个村的,比如户口在本村,继承父母的房产,是没问题的。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不是一个村的,比如户口变城镇了,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继承房屋了,至于怎么居住,似乎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以上就是有关如何理解房产继承的条件,房产继承的范围如何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继承权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继承法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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