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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房产继承律师:继承发生纠纷,咨询如何处理   

2015-11-25 09:01:54 来源:


闵行房产继承律师:继承发生纠纷,咨询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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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律师,男,42岁,资深婚姻家庭律师,重点大学法律硕士,7年法律专业学习,15年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华全国和上海市法学会会员、律师协会会员。多次应邀参与婚姻法司法解释继承法婚姻家庭案件法律实务操作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研讨等课题组研讨会,对婚姻家庭法律的含义与立法背景有深入的理解。继承发生纠纷,咨询如何处理

  我外婆生前经公证订立了一份遗嘱,对她过世后财产如何分配作了安排,其中一处房产由我母亲继承。
  外婆2009年过世后,母亲并没有根据这份遗嘱去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最近母亲去世,舅舅、阿姨提出那处房产他们也有份。
  请问律师,该房产究竟应该如何继承?是否应作为母亲的遗产,由我们子女继承?

  ——韩先生


  律师回复如下:


  如韩先生外婆生前所立遗嘱有效,且遗嘱中处分的房产属于她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韩先生的母亲有权按遗嘱继承遗产。她虽然生前未按公证遗嘱去及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但并不影响该房屋产权主体的权力转移性质; 现韩先生的母亲也已去世,若她生前没有遗留个人合法有效遗嘱的话,则该房屋应当按法定继承,即由所有子女和韩先生的父亲共同继承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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